网球运动比赛规则
一、比赛场地与设备
1.1 网球比赛场地应为长方形,长为2
3.77米,宽为10.97米。单打场地的标准长度为2
3.77米,宽度为8.23米。双打场地的标准长度为2
3.77米,宽度为10.97米。
1.2 场地应由两个平行的长方形组成,每个长方形包括两个相对的半场,两个半场中间由一条中线隔开。每个半场包括两个发球区和两个底线区。
1.3 发球区应位于底线后、中线前的区域,深度从端线开始计算,应为1
2.8英尺(
3.96米)。
1.4 底线区应位于发球区对面、中线后的区域,深度从端线开始计算,应为18英尺(5.49米)。
二、比赛人员与身份
2.1 网球比赛应由两名选手组成,分为发球方和接发球方。每场比赛开始时,一方为发球方,另一方为接发球方。
2.2 发球方的一名选手应在底线后、中线前的发球区内,面向接发球方站立,持拍手握在球拍的正面。接发球方的一名选手应在底线后、中线前的接发球区内,面对发球方站立。
三、比赛规则与流程
3.1 比赛开始时,由发球方进行第一次发球。此后,每场比赛轮流进行发球和接发球。每次发球或接发球前,双方选手应站在各自的位置上。
3.2 发球方应将球抛起,高度不低于腰部,然后持拍手以直线方式击球,使球越过中线落在对方场地的发球区内。如果球落在发球区外或未越过中线,则对方获得一分。
3.3 接发球方应在对方发球时站在自己对应的发球区内,并准备接球。接发球方不得用手触碰球,直到球落地或被接发球方击回。如果接发球方违反规定,则发球方获得一分。
3.4 如果发球方未能成功发球或出现其他违规行为(如未能将球抛起),则接发球方获得一分。如果接发球方未能成功接回对方的发球或出现其他违规行为(如提前移动或触碰球),则发球方获得一分。
3.5 每场比赛采取三局两胜制或五局三胜制。当一方先胜出两局或三局时,比赛结束。如果比赛进行到决胜局(第五局),先胜出三局的一方获胜。如果比赛出现平局(比分相同),则进行抢七局决胜。在抢七局中,先达到7分的一方获胜。